信息公开年报

兰州文理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 号),兰州文理学院认真梳理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兰州文理学院章程》等情况,编制并发布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由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期限为2017912018831日。

报告电子版在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dxb.luas.edu.cn/xxgk/default.asp?big=信息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685268)。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构建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在已制定的《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基础上,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分类、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负责全面指导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基本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及时、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十大类50条事项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严格落实《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事项,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落实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学校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翔实准确,比如,公开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尽可能使用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信息,确保公开数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注重细化重点领域的公开信息,比如基建、财务等信息,做到事前发布公示,事后将结果公开。

(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坚持信息发布制度,在信息门户网站上向全校师生发布学校发展信息,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校领导接待日等方式广泛听取学术委员会、专家学者、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做好办事流程、政策解释等方面的网络公布工作,解决师生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师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及时推送高质量的信息、政策解读,开展校务舆情的回应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截止2018831日,学校官方微博用户3687人、微信用户57592人,在我省本科高校官微排名19

(四)不断深化监督保障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监督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要求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主动公开、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学校注重对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教育,要求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我校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传统媒介平台

校报、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资料汇编、制度汇编、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

2.网络及微平台

兰州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页、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

3.会议平台

党政联席会、党委工作会、校长办公会、学校教代会、团代会、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等。

4.特色活动

校长与学生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教代会提案、兰州文理学院大学生手册等。

(二)主动公开总体状况

一年来,学校通过办公系统发布文件176(其中党委文件86件, 行政文件96件)。召开党委会15次、校长办公会13次。通过学校主页发布各类公139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动态538校园快讯新闻1212学校广播电视台制作新闻51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开新闻信息587校报发刊9,出版《兰州文理学院学报》12期。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主动发布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历史沿革,办学地点、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机构职责等基本信息。相关链接http://www.luas.edu.cn/article/2.html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链接http://dxb.luas.edu.cn/

3.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情况。包括教师管理制度、学校认识管理制度、学校人员招聘引进信息,学校干部聘任信息等。相关链接http://rsc.luas.edu.cn/

4.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相关信息。包括专业课程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各类考试管理、教学运行和质量监督监控、实验室配置、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以及教学获奖、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获奖情况等。相关链接http://jwc.luas.edu.cn/

5.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收费项目及标准,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相关链接http://cwc.luas.edu.cn/

6.资产与基建管理信息。包括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链接http://gzc.luas.edu.cn/

7.后勤保障工作情况,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链接http://hq.luas.edu.cn/

8.对外交流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相关链接http://dxb.luas.edu.cn/wsb/

9.校园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包括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平安校园建设,以及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相关链接http://bwc.luas.edu.cn/

10.院(系)工作信息,包括院(系)简介、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相应办法等。相关链http://www.luas.edu.cn/article/10.html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状况

学校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在招生、财务、人事、招投标等方面的公开上做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1.招生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有关要求,学校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具体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均按时通过各类媒体、校园网等向社会及广大考生公布。在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学校通过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室、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等方式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录取过程中,校纪委全程参与,录取IP地址上报教育部,及时接受教育部、省招办的监督。录取结果及时通过省招办考生查询平台、校园网向社会公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个批次的分数线通过省招办向社会及时公布。录取结束后,学校都会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录取专业的查询,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时间和邮寄单号等信息,供考生查询。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拔打学校纪检部门或招生部门电话联系核实。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并予以全程监督。

学校印制了《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新生报到指南》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学费减免政策、绿色通道等信息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同时公布学校纪委的监督电话,接受各类投诉举报。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文件收取学杂费,各类收费均在省、市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招生信息表、新生入学须知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文件依据等信息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了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学校公开了2016年学校财务决算、2017年财务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各二级单位公开了2016年财务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方案、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自主创收经费收支情况, 充分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

此外,学校坚持通过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政工作例会、校情通报会、校内文件、年鉴编录等形式,保证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在学校各部门得到及时、有效的传达。对于财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学校通过文件下发各单位,并在校内网上公开。

3.人事信息公开。学校采取公开选任的办法选聘干部,并在信息门户发布公告,对考察人选和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公开透明。学校人事工作(包括人才引进)情况、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等,均通过人事处网站、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4.招投标信息公开。关于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以及《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专人负责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发布网址:http://www.gszfcg.gansu.gov.cn/,特殊情况(装修项目小于30万、设备项目小于20万)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校内组织公开招标,并在学校主页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luas.edu.cn/,学校纪委、审计、财务、立项使用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招标过程,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年度,我校未收到师生、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对重要事情、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及时公开,同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信息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现象。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无此类情况的发生。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学校目前已经建构起了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学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实现规范化。但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职能部门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计划采取三项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并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抓好监督落实,加快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学校将继续坚持干部人事、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领域的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招生信息、教育收费信息等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办学成就的信息发布。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能在校园网上公开和办理的事项,切实做到网上公开、网上办理。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创新性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采用多种方式了解师生需求,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有目标的多形式的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专此报告。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表》



兰州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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